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职业标准体系,为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提供科学、规范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共同组织专家,对《茶园园艺工国家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标准》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批准,自2009年7月26日正式施行。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为依据,以客观反映本职业现阶段的水平和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为目标,在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变化对本职业影响的基础上,对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知识水平做出明确的规定。
二、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制定技术规程》的要求,《标准》在体例上力求规范,在内容上尽可能体现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核心的原则。同时,尽量做到可根据科技发展进步的需要适当进行调整,使之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一定的灵活性,以适应培训、鉴定和就业的实际需要。
三、本职业分为五个等级,《标准》的内容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比重表四个方面。
四、参加《标准》修订的人员有:方永建、邢培林、何兵存、牛静、肖 强、张治霆。参加审定的主要人员有:向朝阳、崔鹏伟、陈蕾、杜 旭、李 雪、莫广刚、乌云毕力格。
五、在《标准》修订过程中,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黄山茶业学校、中国农科院茶叶研究所等单位给予了大力支持。在此,谨致谢忱!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茶园工。
1.2职业定义
从事种苗繁育、茶园管理、鲜叶采收等生产活动的人员。
1.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职业环境
室外,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辨别能力、表达能力、空间感和实际操作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期限,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5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7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9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0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
培训初、中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两年以上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具有1年以上直接生产实践经验者。
1.7.3培训场地设备
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教学实施实践基地,具有相关的仪器设备及教学用具。
1.8鉴定要求
1.8.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大专本专业毕业生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大专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1.8.3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技师、高级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1.8.4考核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15,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5人。
1.8.5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分钟,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不少于60分钟。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分钟。
1.8.6鉴定场所及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具有必要设备的教学实施实践基地及园间现场进行。
2.基本要求
2.1职业道德
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职业守则
(1)遵纪守法,诚信为本。
(2)爱岗敬业,认真负责。
(3)勤奋努力,精益求精。
(4)热情主动,团结合作。
(5)勇于创新,开拓进取。
2.2基础知识
2.2.1专业知识
(1)植物遗传学基础知识。
(2)土壤和肥料基础知识。
(3)植物保护基础知识。
(4)农业生态基础知识。
(5)农业气象常识。
(6)茶树育种知识。
(7)茶树栽培知识。
(8)茶树病虫草害及防治知识。
(9)茶叶加工基础知识。
(10)茶树生理生化知识。
(11)茶叶审评与检验基础知识。
2.2.2安全知识
(1)安全使用农业机械、器具知识。
(2)安全使用肥料知识。
(3)安全用电知识。
(4)安全使用农药知识。
2.2.3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的相关知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的相关知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知识。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知识。
(5)《有机茶》、《有机茶生产技术规程》、《有机茶产地环境条件》的相关知识。
(6)《无公害食品 茶叶》、《无公害食品 茶叶生产技术规程》、《无公害食品 茶叶产地环境条件》的相关知识。
(7)《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的相关知识。
3.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初级、中级、高级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 详见《茶园园艺工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