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贯彻落实省、市、学院有关高职学生资助工作文件精神,统筹使用各类奖助资源,帮助和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和品学兼优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依据省、市、学院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结合我系实际,经研究,制定我系2014年高职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校内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一、2014年高职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小组
组 长:段均团 刘 红 副组长:王文军 王斌
成 员:魏焕志 吴兆军 张可跃 杜宝民 柏文芳
张建军 张 健 蒋桂林
各班成立相应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由班主任、班长、支部书记和2名学生代表至少5人组成。
二、各班指标分配。按学院分配的指标按人数具体分配到各班级:
项目及 班 级 名额 (人数) |
国家奖学 金候选人 (2013-2014) |
国家励志 奖学金 (2013-2014) |
国家助学金(2014-2015) |
校内奖学金 (2013-2014) |
一般困难 |
特别困难 |
甲等 |
乙等 |
2012级园林技术班 8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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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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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级畜牧兽医班 1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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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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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3级园林技术班3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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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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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3级畜牧兽医班 1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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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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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级食品检测茶叶班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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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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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级园林技术班2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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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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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级畜牧兽医班 3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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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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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级食品检测茶叶1班3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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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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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级食品检测茶叶2班29人 |
合 计 182人 |
1 |
3 |
54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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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三、报送材料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1.《2013—2014学年系部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一份,纸质版与电子版,电子版用Excel制作)。
2.送审原始材料:(1)参评学生申请书;(2)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3)学生家庭经困难认定申请表;(4)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陕教贷办〔2011〕12);(5)学生上一学年成绩单,需加盖院(系)和教务处公章(从教务系统导出的成绩单可不盖教务处公章);(6)学生所在年级相同专业上一学年全部学生学习成绩排名表。
送审材料应按要求每生一套,分别报送。
(二)国家助学金
1.《2013年系部国家助学金获得学生名单汇总表》,只报送电子版(用Excel制作)。
2.国家助学金学生申请表。3.各班部在组织评选国家助学金时,应有以下评选原始材料:家庭情况调查表(陕教贷〔2010〕4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陕教贷〔2010〕4号),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陕教贷办〔2011〕12号)。
四、几点要求
1、各班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评审政策和标准,规范操作程序,公开透明,保证资助资金真正用到符合条件的学生身上。
2、各班按照国家奖助学金的申请条件,按照下达的本年度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分配方案,指导学生填写《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以及《汉中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奖学金申请表》等,及时进行初步评审,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贫困生档案库于2014年10月27日前报送到系学管办,校内奖学金于2014年11月3日前报送到系学管办。
3、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人选必须是在当年所建的贫困生库中产生。
二0一四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