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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奖助学金、校内奖学金评审汇总工作的通知
2014-10-14 17:27  

 

各系部、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文件精神,统筹用好各类奖助资源,使品学兼优的学生得到激励, 并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资助,进一步提升我院学生资助工作整体水平。根据中省市及我院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办法,经研究,现对我院2013—2014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奖学金和2014—2015学年国家助学金的申请、评审和汇总等工作一并予以安排,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本年度奖助项目

1国家奖学金:奖励我院2013-2014学年全日制三年制高职二、三年级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额度为每生每年8000元。根据陕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要求,今年我院拟受奖励的学生人数将按上级下达指标数的1.2倍上报,由上级审定最后获奖人选。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2013-2014学年全日制三年制高职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在当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或特困学生档案库中),额度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资助2014-2015学年全日制三年制高职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在当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或特困学生档案库中),资助额度按贫困程度分为两档,特困生资助额度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贫困生资助额度为每生每学年2500元。

4.学院校内奖学金:奖励我院2013-2014学年全日制三年制高职二、三年级在校生中优秀的学生,校内奖学金分甲、乙两等。甲等奖学金奖励额度为每生每学年3000元,乙等奖学金奖励额度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

二、评定及材料送审

(一)国家奖学金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10〕16号)要求,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当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实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制度的高校,如将综合考评成绩作为国家奖学金考核指标,学生的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也必须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

对于极个别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对于这部分人选,各系要严格评审条件,做到宁缺毋滥。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各系在上报本系初评拟获国家奖学金人选材料时,应按照学院下达给本系的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数计划上报参评学生材料,上报的人选必须按照学生学习成绩或综合考评成绩进行排名,作为我院联评推选上报教育厅国家奖学金人选的重要依据。

国家奖学金送审材料如下:

1.2013—2014学年国家奖学金系部评审情况报告一份(纸质版与电子版),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

2.《2013—201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0版)》(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成一张A4纸,不要装订。

申请审批表正面除申请人签名外,其余内容均需打印;反面全部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涂改。“申请理由”栏200字左右,“推荐意见”栏100字左右,“院系意见”栏30字左右;院系主管领导签名和院系公章必须完备,不能用院系公章代替领导签名;“学校意见”栏内,校内公示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申请审批表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

3.《2013—2014学年各系部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件3)一份(纸质版与电子版,电子版用Excel制作)。

4.纸质版材料均需加盖系部公章,不得以系部内设部门的公章代替。

5.送审原始材料:

(1)系部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的文件(通知);

(2)系部制定的国家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

(3)系部评审报告,包括评审小组、名额分配、评审程序、公示情况、举报处理等内容;

(4)系部会审评审材料的会议记录复印件;

(5)系部公示情况的照片(电子版);

(6)参评学生申请书;

(7)学生上一学年成绩单,需加盖院(系)和教务处公章(从教务系统导出的成绩单可不盖教务处公章);

(8)学生所在年级相同专业上一学年全部学生学习成绩排名表,开展综合素质测评的学校需同时提供综合素质测评排名表;

(9)学生各类荣誉的证书复印件一份,按《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0版)》中“获奖栏”顺序排序。

(10)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学生,按照教财厅函〔2010〕16号要求提交详细证明材料。

以上送审的原始材料除(10)送交教育部外,其他经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返还学校归档保存五年。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应为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学习成绩优秀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3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国家励志奖学金送审材料如下:

1.系部2013—201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一份(纸质版与电子版),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

2.《2013—2014学年系部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件4)一份,纸质版与电子版,电子版用Excel制作)。

3.送审原始材料:

(1)系部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的文件(通知);

(2)系部制定的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

(3)系部评审报告,包括评审小组、名额分配、评审程序、公示情况、举报处理等内容;

(4)系部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情况的照片(电子版);

(5)参评学生申请书;

(6)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7)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

(8)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陕教贷办〔2011〕12号附件6);

(9)学生上一学年成绩单,需加盖院(系)和教务处公章(从教务系统导出的成绩单可不盖教务处公章);

(10)学生所在年级相同专业上一学年全部学生学习成绩排名表,开展综合素质测评的学校需同时提供综合素质测评排名表。

送审材料应按要求每生一套,分别报送。学生所在年级相同专业上一学年全部学生学习成绩排名表如系多名学生共用,应明确予以标识,并将该表置于第一名学生材料中。

(三)国家助学金

1.2014年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报告(可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同一个报告)一份(纸质版与电子版),内容包括助学金总金额、受助学生总人数、一般贫困和特困学生人数等。

2.《2014年陕西省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情况统计表》(见附件5)、《2014年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获得学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6),只报送电子版(用Excel制作)。

3.国家助学金学生申请表。

4.各系部在组织评选国家助学金时,应有以下评选原始材料:家庭情况调查表(陕教贷〔2010〕4号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陕教贷〔2010〕4号附件2),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陕教贷办〔2011〕12号附件7)、系部的评选报告、公示情况的照片(电子版)、举报处理等。原始材料由各系把关验收,并妥善保管,以备上级部门随时查验,保存时间一般不少于五年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及特困学生档案库

各系应严格按照不多于三年制高职在校生人数35%的比例建立困难学生档案库。上报《2014年陕西省高校家庭困难学生档案库人数统计表》(见附件7)、《2014年陕西省高校家庭困难学生电子档案(一般贫困)》(见附件8)、《2014年陕西省高校家庭特困学生电子档案(特困)》(见附件9),其中附件8和附件9中涉及的学生应互不重复。特困人数原则上应少于一般贫困人数的1/4。同时报送纸质版及电子版(用Excel制作)。各系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应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特困学生档案库中产生。

建库所需支撑材料,由各系验收把关妥存备查,保存时间不少于五年。

(五)校内奖学金

1.《2013—2014学年校内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一份(见附件10),纸质版与电子版,电子版用Excel制作)。

2.校内奖学金申请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

学院各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夯实责任、精心谋划,依据中省市和学院有关文件精神,做到计划周密、措施有力、倒排完成任务的时间节点,扎实做好本年度的评审、汇总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地将各项资助政策真正落实到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

(二)规范程序,按期完成。

各系要将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利用各种场所、场合向广大学生宣传学院资助政策体系的内容和要求;在受理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系部评审等关键环节,要按照“正确导向、公开透明”的基本原则开展资助工作,努力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平享有受资助机会的同时,激发学生积极向上、勤奋学习的热情;要健全科学可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审标准,规范操作程序,做到公开、公正、透明,主动接受师生监督,依据学院本年度三年制高职奖助学金分配方案,认真组织好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并按时将评选结果报送学院资助管理中心。

四、报送材料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一)国家奖学金:

2014年9月26日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贫困生档案库:

2014年11月3日

(三)校内奖学金:

2014年11月10日

(四)地点:

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109办公室)

联 系 人:周建军 李亚萍

联系电话:2896980

附件一:《汉中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三年制高职奖助学金分配方案》

附件二:《(2013—201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三:《2013—2014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附件四:《2013—2014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附件五:《2014—2015学年陕西省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情况统计表》

附件六:《2014年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获得学生名单汇总表》

附件七:《2014年陕西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人数统计表》

附件八:《2014年陕西省高校家庭困难学生电子档案(一般贫困)》

附件九:《2014年陕西省高校家庭特困学生电子档案(特困)》

附件十:《2013—2014学年学院校内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2014年9月28日

抄 送:院领导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4年9月24日印发 共印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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