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通知
根据教务处《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和考试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系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如下:
一、结束新课时间
各班级任课教师需在第17周周五(6月13日)前完成教学实习,第18周星期五(6月20日)之前结束授课,并于第19周周一至周三(6月23日-25日)随堂引导学生进行复习。
二、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
(1)考查课:第18周周一(6月16日)开始进行考查课随堂考试。考查课考试原则上安排在该门课程最后一次的上课时间,授课老师若有异议及时与系办沟通安排。
(2)考试课:第19周周四——周日(6月26日-29日)集中进行期末考试。
(3)第19周星期三(6月25日)各班认真打扫教室卫生,并将其个人物品拿回宿舍妥善保管,以便统一安排考场。
2、命题
按照教务处关于考试命题的有关规定,认真阅读新命题审批表中的相关内容,做好命题工作,并于17周周三(6月11日)前经教研室审签后交系办崔艳丽老师处(含命题审批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的试卷、标准答案)。
具体要求:
(1)考查课命题1套,考试课命题两套A、B卷,附标准答案。(A、B两套试题的题量和难度要大体相当,雷同内容不得超过20%,也不得与往年的试题相同。)
(2)考查课60分钟,考试课120分钟。
(3)认真填写试卷审批表,按要求进行审批,各教研室要认真做好试卷审批工作。
(4)命题须结合学生学习实际情况控制试题难度,各科目考试不及格率原则上应控制在10%之内。
(5)格式要求:A4纸大小,考试不使用答题纸,故命题时须预留答题的空间。
三、缓考及取消考试资格
1、缓考:根据学院考试管理制度规定,学生若因事因病无法参加本次期末考试,须在考前三天办理缓考手续,否则按旷考处理。
2、取消考试资格:根据学院考试管理制度规定,缺课三分之一以上的学生,取消该门课考试资格。取消某门课考试资格学生由任课教师报送至学生所在教学系,教学系进行统计、核实并告知学生后,于6月20日之前将汇总名单报送至教务科研处。
四、阅卷、评析及成绩汇总
1、考试结束后,6月30日—7月2日进行阅卷、试卷质量分析、登录成绩及试卷装订归档工作。学院教务处的统一要求,成绩登记册按学院最新要求登录,授课教师到系综合办拷贝,也可到系部邮箱下载。按规定进行报送归档。
2、阅卷由各系部组织教研室实施,采取流水作业、集中评卷方式,要求用红笔批阅,一律在题号前打正分。
3、教研室会同任课教师就答卷中的问题进行认真收集、深刻分析、正确归因和全面总结,并填写《课程工作总结》。
4、报送时间:
考试结束后各教研室组织集体流水阅卷,7月2号前将成绩,按要求完成成绩报送(电子版文件命名:**班**课—**老师),统一交系办吴航老师处登记存档并报送教务处。
五、成绩反馈
系办配合学管办在学生离校后及时完成考试成绩的反馈工作。
农林系办公室
2014年6月5日